要約的成立應當滿足以下六個條件:
1、要約人應是具有締約能力的特定人;
2、要約的內容須具體、確定;
3、要約具有締結合同的目的,並表示要約人受其約束;
4、要約必須發給要約人希望與其訂立合同的受要約人;
5、要約應以明示方式發出;
6、要約必須送達於受要約人。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十四條,要約是希望和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該意思表示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內容具體確定;
(二)表明經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該意思表示約束。
要約的成立應當滿足以下六個條件:
1、要約人應是具有締約能力的特定人;
2、要約的內容須具體、確定;
3、要約具有締結合同的目的,並表示要約人受其約束;
4、要約必須發給要約人希望與其訂立合同的受要約人;
5、要約應以明示方式發出;
6、要約必須送達於受要約人。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十四條,要約是希望和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該意思表示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內容具體確定;
(二)表明經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該意思表示約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