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休假日又稱“公休日和公共假日”,是指國家法律明文規定的帶薪休假制度。
公休日:法律規定或者依法訂立的協議規定的每工作一定時間必須休息的時間。
如每工作5天休息2天,這2天就是公休假日。由於我國規定職工每週工作時間不得高於40小時,因此一般用人單位實行每週休息兩日。
公共假日:指全體公民享受到的假日,如五一、國慶、元旦、春節等,不含部分公民享受到的假日,如六一兒童節、三八婦女節等。
《勞動法》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條用人單位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節;
(三)國際勞動節;
(四)國慶節;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
第四十五條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
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