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農民工工資維權方式有這幾種:
1、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工資;
2、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結果不滿意的,向法院起訴;
3、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用人單位支付工工資。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國家規定,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拖欠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勞動行政部門應當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