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規定小客車1.0升以上至1.6升(含)每年車船稅300元至540元,各省在這範圍內確定一個金額。
車船稅根據以下7個檔次徵收:
(1)1.0升(含)以下60元至360元
(2)1.0升以上至1.6升(含)300元至540元
(3)1.6升以上至2.0升(含)360元至660元
(4)2.0升以上至2.5升(含)660元至1200元
(5)2.5升以上至3.0升(含)1200元至2400元
(6)3.0升以上至4.0升(含)2400元至3600元
(7)4.0升以上3600元至5400元
凡發動機排氣量小於或者等於l升的載客汽車,都應按照微型客車的稅額標準徵收車船稅。發動機排氣量以如下憑證相應專案所載數額為準。
法律依據:
《車船稅管理規程》第十條
保險機構應當按照本地區車船稅代收代繳管理辦法規定的期限和方式,及時向保險機構所在地的稅務機關辦理申報、結報手續,報送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和投保機動車繳稅的明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