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想離婚的,向法院提起訴訟離婚即可。
訴訟離婚是指婚姻關係當事人一方向法院提出與另一方解除婚姻關係的一種離婚方式。
法律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時,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32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