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撤銷權的構成要件為:
(一)債務人實施了一定的行為;
(二)債權人對債務人須存在有效的債權而且繼續存在;
(三)債務人的行為須有害於債權。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七十四條,因債務人放棄其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並且受讓人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撤銷權的行使範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合同撤銷權的構成要件為:
(一)債務人實施了一定的行為;
(二)債權人對債務人須存在有效的債權而且繼續存在;
(三)債務人的行為須有害於債權。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七十四條,因債務人放棄其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並且受讓人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撤銷權的行使範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