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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放棄探視權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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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放棄探視權什麼意思

探望權是不直接撫養子女一方的父或母特有的權利,是一種延伸的親權,不能自由處分。

探望權不僅是一種權利,也是父或母親必須遵守的法定義務,從這個角度看,放棄探望權的意思表示不具有法律效力,即使離婚雙方在協議中約定放棄探望權的,仍享有要求探望子女的權利,如果一方不讓探望,另一方以要求探望權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八條

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