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條件:
1、有穩定的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2、具有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的有關手續、檔案和規定比例的自籌資金。
3、提供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並經管理中心審定的資產作為擔保。
4、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時間及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時間均符合規定期限。一般借款人設立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須滿90天,並自申請公積金貸款之日起向前推算,按時、足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3個月以上。
5、符合法律、法規及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六條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