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書遺囑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須由遺囑人親筆書寫遺囑的全部內容。
2、自書遺囑須是遺囑人關於其死亡後財產處置的真實意思表示。
3、須由遺囑人簽名。
4、須註明年、月、日
法律依據:
《繼承法》第十七條,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