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繼承公證書並不是必須的。
不動產的繼承有以下幾種方式:
(1)公證繼承,提交公證材料進行房產過戶登記,需到公證處辦理公證。
(2)訴訟繼承,提交生效的法律文書進行房產過戶登記,需到法院起訴繼承糾紛。
(3)遺囑繼承,提交死亡證明材料、遺囑或者以及與被繼承人的親屬關係材料。
(4)法定繼承,提交死亡證明材料、全部法定繼承人關於不動產分配的協議以及與被繼承人的親屬關係材料。
【法律依據】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四條規定,因繼承、受遺贈取得不動產,當事人申請登記的,應當提交死亡證明材料、遺囑或者全部法定繼承人關於不動產分配的協議以及與被繼承人的親屬關係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經公證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