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合同的種類如下:
(1)根據受託人的許可權範圍,委託合同可以分為特別委託和概括委託。
《合同法》第三百九十七條作了明確規定:“委託人可以特別委託受託人處理一項或數項事務,也可以概括委託受託人處理一切事務。”
(2)根據受託人的人數,委託合同可以分為單獨委託和共同委託。
單獨委託是指受託人為一人的委託;共同委託是指受託人為兩人以上的委託。
關於共同委託,《合同法》第四百零九條規定:“兩個以上的受託人共同處理委託事務的,對委託人承擔連帶責任。”
(3)根據受託人產生的不同,委託合同可以分為直接委託和轉委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