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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中學高階教師職稱有兩個,分別是:正高階教師、高階教師。
2011年8月31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擴大中國小教師職稱制度改革試點,這意味著全國將有越來越多的中國小教師可以參評與教授級別一樣的正高階職稱。職稱設定從正高階職稱到員級5個等級,依次為正高階教師、高階教師、一級教師、二級教師、三級教師,與職稱的正高、副高、中級、助理、員級相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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