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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房合同丟了應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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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房合同丟了應該怎麼辦

如果購房合同沒有做預售登記的,將丟失的合同作廢,然後重新簽訂一份合同即可。

做了預售登記的,在報紙上刊登宣告合同作廢,三個月期滿後,拿著報紙去做預售登記的機關申請登出簽訂的那份合同,然後重新簽訂一份合同,再去做預售登記即可。

【法律依據】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45條,商品房預售,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二)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三)按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並已經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辦理預售登記,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