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登記卡是證明在北京居住滿6個月的憑證,滿6個月才可以辦理居住證,所以如果您沒有其它憑證下,先申領登記卡是必須的一步。
《居住登記卡》的發放物件是在京居住不滿6個月,或者滿6個月但不符合在京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無法申領《居住證》的外地戶籍來京人員。
目前,持有《居住登記卡》或《居住證》均可以辦理身份證異地換領、車管駕照業務、住建委房屋過戶業務。汽車搖號、出入境證件辦理需要提供《居住證》。辦理其他社會事務,相關政府部門正在研究完善政策,來京人員需要時可以向相關部門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