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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要履行合同解除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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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要履行合同解除權

履行合同解除權是為了維護合同當事人的利益,解除合同後合同的當事人就不需要承擔合同的相應責任,並且要求另一方當事人賠償損失。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96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第九十四條的規定主張解除合同的,應當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對方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解除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可見,解除權行使的方式主要可分為通知與進行批准,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