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壞生產經營罪的構成要件為:
1、客體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體是生產經營的正常活動。
2、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本罪。
3、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並且具有洩憤報復或者其他個人目的。
4、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以毀壞機器裝置、殘害耕畜或其他方法破壞生產經營的行為。
【法律依據】
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對破壞生產經營罪的規定,由於洩憤報復或者其他個人目的,毀壞機器裝置、殘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壞生產經營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