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醫療事故糾紛應該索要的賠償是:
1、醫療費賠償金額等於已發生醫療費用加預期醫療費用;
2、誤工費賠償金額等於誤工時間乘收入標準;
3、住院伙食補助費等於住院時間乘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
4、陪護費賠償金額=陪護天數乘陪護人數乘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
5、傷殘生活補助費賠償等於傷殘等級乘醫療事故發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費乘賠償期限。
【法律依據】
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三條,處理醫療事故,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及時、便民的原則,堅持實事求是的科學態度,做到事實清楚、定性準確、責任明確、處理恰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