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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物的主要性質包括物理性質和化學性質。
物理性質:形態、顏色、光澤度與透明度、斷口解理與裂理、硬度與比重、磁性與發光性。
化學性質:晶體結構、化學組成、原子與配位數、成分和結構晶體化學式。
礦物是指在各種地質作用中產生和發展著的,在一定地質和物理化學條件處於相對穩定的自然元素的單質和他們的化合物。礦物具有相對固定的化學組成,呈固態者還具有確定的內部結構;它是組成岩石和礦石的基本單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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