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理四控三管一協調的主要內容可以概括為“四控(投資控制、進度控制、質量控制、變更控制)三管(合同管理、資訊管理、安全管理)一協調(溝通協調)”。
資訊系統工程監理是指依法設立且具備相應資質的資訊系統工程監理單位,受業主單位(建設單位)委託,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和資訊系統工程監理合同,對資訊系統工程專案實施的監督管理。
按照國家相關規定,下列資訊系統工程應當實施監理:
(1)國家級、省部級、地市級的資訊系統工程;
(2)使用國家政策性銀行或者國有商業銀行貸款,規定需要實施監理的資訊系統工程;
(3)使用國家財政性資金的資訊系統工程;
(4)涉及國家安全、生產安全的資訊系統工程;
(5)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應當實施監理的其他資訊系統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