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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離婚需要什麼資料

經驗 閱讀(2.06W)

涉外婚姻離婚需要什麼資料

辦理涉外婚姻離婚登記的,雙方需要攜帶的資料有:

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一條規定,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的結婚證;(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辦理離婚登記的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