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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需要什麼手續孩子會判給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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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需要什麼手續孩子會判給誰

一、起訴離婚的程式為:

1、準備好起訴狀及相關材料到法院立案起訴;

2、符合立案條件的,法院會在立案後5個工作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給另一方;

3、庭前調解;

4、調解不成的,開庭審理;

5、等候判決。

二、撫養權歸屬

孩子不足兩週歲的以母親撫養為原則;兩週歲以上的,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十週歲以上的孩子,法院會參考孩子的意見。

【法律依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五條,父母雙方對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根據《婚姻法》第二十五條,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

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