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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能否構成侵佔罪的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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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能否構成侵佔罪的被害人

不能,本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凡年滿16週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本罪。《刑法》第270條的規定,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