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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2018年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如下:
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最低工資標準:2200元/月;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20.3元/小時。新標準於2018年7月1日公佈,2018年8月1日起實施。
其中,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最低工資標準增長3.3%,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增長4.1%。"
法律依據:
《深圳市員工工資支付條例》第十四條
員工工資應當從用人單位與員工建立勞動關係之日起計發至勞動關係解除或者終止之日。勞動關係解除或者終止時,員工月度獎、季度獎、年終獎等支付週期未滿的工資,按照員工實際工作時間折算計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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