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聚眾鬥毆並不需要雙方都要聚眾,只要一方聚眾三人以上進行打架鬥毆的,就會構成聚眾鬥毆。
聚眾鬥毆罪是指拉幫結夥,人數一般達三人以上,有聚眾鬥毆故意的互相毆鬥的行為。
【法律依據】
根據《辦理聚眾鬥毆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條規定,眾鬥毆罪的認定:
(一)聚眾鬥毆罪是指拉幫結夥,人數一般達三人以上,有聚眾鬥毆故意的互相毆鬥的行為。
(二)聚眾鬥毆通常表現為報復他人、爭霸一方或其他不正當動機而成幫結夥地鬥毆,往往造成嚴重後果。
(三)“聚眾”是指為實施鬥毆而聚集三人以上的行為。
(四)雙方均有互毆的故意,鬥毆時一方達三人以上,一方不到三人的,對達三人以上的一方可以認定為聚眾鬥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