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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產權和70年產權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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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產權和70年產權的區別

40年年產權住宅房屋(產權證登記用途為商業)與70年產權住宅房屋區別:

70年產權住宅,土地使用權性質和房地產使用性質均為住宅,設計用途也是住宅。40年產權住宅(一般開發商叫公寓),其土地使用權性質和房地產登記用途為辦公或者公寓(商業),設計用途為住宅。這種房子的實際規劃用途是商業(40年)用途,只是開發商認為住宅比商業和辦公的利潤更高,才開發成住宅用途的。

40年產權劣勢:

1、水、電、煤氣、物業費用都按商業用途收取,比一般普通住宅(70年)的高一倍以上。

2、交易稅費按商業用房交易收取,一般交易需要繳納稅費達到10%-15%之間(無論滿多少年均需要繳納),比一般普通住宅交易繳納稅費要搞出1倍甚至2倍以上。

3、一般這種產權的房屋都是超高層、公攤面積特別大,戶型比70年的會差很多,通透性也會比70年的差很多。

40年產權優勢:40年產權房屋唯一的優勢是可以辦理營業執照和公司註冊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