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合同糾紛的途徑有:
1、協商解決
合同雙方當事人如果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出現了糾紛,首先應按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加以解決。
2、仲裁解決
仲裁是指合同雙方當事人發生爭執,協商不成時,根據有關規定或者當事人之間的協議,通過仲裁的方式解決。用仲裁的方法解決合同糾紛是常用的一種方式。
【法律依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旅遊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條、第四條、第五條之規定:旅遊者個人提起旅遊合同糾紛訴訟,法院應予受理,並且法院有權將旅遊輔助服務者追加為第三人;應原告的請求,還可以追加保險公司為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