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商品房現售,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現售商品房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具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
(二)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檔案。
(三)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四)已通過竣工驗收。
(五)拆遷安置已經落實。
(六)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訊等配套基礎設施具備交付使用條件,其他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具備交付使用條件或者已確定施工進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業管理方案已經落實。
【法律依據】
根據《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第13條規定,房地產轉讓應當以申報的房地產成交價格作為繳納稅費的依據。
成交價格明顯低於正常市場價格的,以評估價格作為繳納稅費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