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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買賣增值稅是全額退款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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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買賣增值稅是全額退款嗎

安置房買賣增值稅並非全額退款。安置房是政府進行城市道路建設和其他公共設施建設專案時,對被拆遷住戶進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規劃、土地開發等原因進行拆遷,而安置給被拆遷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安置房的轉讓交易需要在取得該安置房房產證後才可以進行,這時的過戶交易與一般的房屋沒有任何區別之處。如果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5%的徵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增值稅。這政策適用於北京市、上海市、廣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區。值得注意的是,安置房需要過了規定的年限,才可以入市進行交易(部分地區三年內不得交易,部分地區五年內不得交易,部分地區在五年內乾脆暫不予辦理房產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