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編號:縣級行政程式碼加地籍區加地籍子區加土地權屬型別加宗地號;
2、地籍子區:空格處分別填寫縣名稱、地籍區順序碼、地籍子區順序碼;
3、集體土地所有者名稱:按照集體土地所有權歸屬狀況;
4、所屬行政村:農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所屬的行政村名稱;
5、土地坐落:本宗地位於農民集體經濟組織所處自然村的方位;
6、法定代表人:填寫農民集體經濟組織法定代表人或村民委員會主任、村民小組組長名稱;
7、委託代人:法定代表人或村民小組代表無法出席指界,填寫其委託人或者代理人;
8、預編宗地程式碼:填寫本宗地預編的宗地程式碼,由土地權屬型別程式碼+宗地號組成,宗地號由00001號順序預編;
9、宗地程式碼:填寫本地籍子區調查完畢後統一編制的宗地程式碼;
10、所在圖幅號:填寫本宗地所在的地籍圖編號;
11.權屬調查記事及調查員意見:可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其中一種記事方式,若有其他情況應參照上述內容,結合實際情況記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