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義:海運提單是承運人收到貨物後出具的貨物收據,也是承運人所簽署的運輸契約的證明。提單還代表所載貨物的所有權。
性質:一種具有物權特性的憑證
作用:
1、貨物收據:提單是承運人簽發給託運人的收據,確認承運人已收到提單所列貨物並已裝船,或者承運人已經接管貨物,並且裝船。
2、運輸契約證明:提單是託運人與承運人的運輸契約證明。承運人為託運人承運有關貨物,雙方之間存在一定的權利義務關係,雙方權利義務關係以提單作為運輸契約的憑證。
3、貨權憑證:提單是貨物所有權的憑證。擁有提單者可以無條件要求承運人交付貨物,並且享有佔有和處理貨物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