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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登記的具體流程是:
1、要求離婚的男女雙方,應持居民身份證或者戶口證明和結婚證,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手續;
2、符合條件的進行審查,審查後才會發給離婚證;
3、婚姻登記機關只有在查明雙方確實在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才能發給離婚證,收回結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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