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庭暴力包含這些行為:
1、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
2、經常性謾罵、恐嚇;
3、性暴力。家庭暴力是對身體和精神的侵害,屬於嚴重侵犯人格權的行為。
法律依據: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條
本法所稱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
第三條
家庭成員之間應當互相幫助,互相關愛,和睦相處,履行家庭義務。
反家庭暴力是國家、社會和每個家庭的共同責任。國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
圖文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