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不能直接告第三者,除非有證據證明重婚,或者您的財產權被第三者侵犯才可以。
通常,法院會取信的能夠直接認定“第三者”的證據有:
1、書面證據:對方因婚外情被曝光,在情急之下寫的表示悔改的“保證書”。
2、電子證據:對方與“第三者”之間的簡訊、電子郵件或電話錄音等。
3、視訊證據:把對方與“第三者”捉姦在床的視訊錄影或照片等。
【法律依據】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63條規定,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資料。
(六)證人證言。
(七)鑑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