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趣味科普網>經驗>

公司發起設立的主要程式是什麼

經驗 閱讀(3.1W)

公司發起設立的主要程式是什麼

《公司法》規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方式主要有發起設立和募集設立兩種,公司發起設立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首期發行的股份由發起人自行認購而設立公司的方式。

公司發起設立的主要按以下程式辦理:

一、發起人簽訂發起人協議,明確各自在公司設立過程中的權利和義務。

二、發起人制定公司章程。

三、發起人書面認足公司章程規定其認購的股份;一次繳納的,應即繳納全部出資;分期繳納的,應即繳納首期出資。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四、發起人首次繳納出資後,選舉董事會和監事會。

五、由董事會向公司登記機關報送公司章程、驗資證明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檔案,申請設立登記。

【相關法律規定】

《公司法》第七十七條,發起設立,是指由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的全部股份而設立公司。

第八十條,股份有限公司採取發起設立方式設立的,註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在發起人認購的股份繳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