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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併合同糾紛需要注意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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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併合同糾紛需要注意什麼

兼併合同糾紛需要注意的事項是:

(1)企業控股是企業收購形式,屬於企業股東行為;企業合併是企業行為,但需經股東大會決議同意。

(2)企業控股不發生被控股企業主體資格的消滅,企業合併導致被吸收企業或者合併各方主體資格消滅。

(3)企業控股的法律後果僅為被控股企業股權發生變動,該企業資產和負債不發生轉移。

【法律依據】

處理企業兼併合同糾紛的法律依據主要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與企業改制相關的民事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30一35條。

《關於審理與企業改制相關的民事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三十條,企業兼併協議自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需經政府主管部門批准的,兼併協議自批准之日起生效;未經批准的,企業兼併協議不生效。但當事人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補辦報批手續的,人民法院應當確認該兼併協議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