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明對方出軌,可以收集採用以下證據:
1、一方在出軌後被抓,寫下保證書或者承諾書。現實生活中很多時候,一方出軌一次後,對方考慮到家庭,比如孩子、父母等等因素,可能會選擇原諒對方,但是為了警醒對方,同時也會讓其寫下保證書保證下次不會再犯。
2、聊天記錄、轉賬記錄、親密照片等。這類屬於電子資料證據,在取證的過程需要注意取得合法性問題。同時想讓出軌方與第三者往來的簡訊、郵件、聊天記錄被法院採信,要保證有一套完整的證據鏈,讓它們互相印證。
另外,在提取電子郵件或者聊天記錄的過程時,最好經過公證處公證,這樣比較容易被法院採信。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