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無房產證不可以交易,說明如下:
所謂安置房,就是對自家房屋被拆遷的人員進行安置的房子。安置房雖說也是可以買賣的,但是在法律上有說到必須要住滿五年以上,而且擁有房產證才能夠上市場進行買賣交易。根據地方不同,可能有很多的安置房無法辦理產權證,如果安置房沒有產權證,那麼是不能在房管局進行交易的。安置房如果沒有取到證,就表示不能夠交易,甚至連公證都不可以。所以買到這種房子本身就是違法的。辦理安置房過戶手續需要的材料:
1、開發商名下的房產證原件。
2、開發商的法人委託書。
3、拆遷前個人房產證原件或房產證登出證明。
4、被安置人身份證影印件。
5、拆遷安置協議。
6、房屋移轉過戶申請書。
7、房屋權屬登記申請書
8、測量分戶平面圖。
9、如被拆遷人死亡,應提供死亡證明和代理人證明及代理人身份證影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