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投標澄清流程:
1、招標前,按專案管理許可權向行政主管部門提交招標報告備案;
2、編制招標檔案;
3、釋出招標資訊(招標公告或投標邀請書);
4、發售資格預審檔案;
5、按規定日期接受潛在投標人發售招標檔案;
6、組織對潛在投標人資格預審檔案進行稽核;
7、向資格預審合格的潛在投標人發售招標檔案;
8、組織購買招標檔案的潛在投標人現場踏勘;
9、接受投標人對招標檔案有關問題要求澄清的函件,對問題進行澄清,並書面通知所有潛在投標人;
10、組織成立評標委員會,並在中標結果確定前保密;
11、在規定時間和地點,接受符合招標檔案要求的投標檔案;
12、組織開標評標會;
13、在評標委員會推薦的中標候選人中,確定中標人;
14、向水行政主管部門提交招標投標情況的書面總結報告;
15、發中標通知書,並將中標結果通知所有投標人;
16、進行合同談判,並與中標人訂立書面合同(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