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人辦理專案審批或備案手續。專案審批或備案後,招標人開標專案實施。
2、招標工作啟動。
3、招標公司協助招標人進行招標策劃。
4、招標公司在招標人配合下,根據招標策劃編制招標檔案。
5、招標人確認後,招標公司發出招標公告或投標邀請。投標人看到公告或收到邀請後前往招標公司購買招標檔案。
6、獲得招標檔案後,投標人應研究招標檔案和準備投標檔案。
7、招標公司在開標前組建評標委員會,評標委員會負責評標。評委會組成和評標須符合《評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定》。
8、招標公司組織招標人、投標人在招標檔案規定的時間進行開標。
9、評委會審查投標檔案進行初步評審、詳細評審和澄清,最終確定中標人。
10、招標公司根據評委會意見出具評標報告,招標人根據評標報告確定中標人。
11.招標公司根據評標報告發出中標、落標通知書。
12.中標人根據中標通知書,在規定時間內與招標人簽訂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