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家庭暴力的離婚方式是:
1、首先收集對方家暴的證據以及自己受傷的診斷材料,準備起訴狀;
2、將起訴狀提交給相應的法院,法院決定是否受理;
3、受理後應當及時通知雙方當事人,做好開庭準備;
4、開庭之前,進行法庭調解,調解失敗的經過法庭辯論等程式,依法作出判決。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