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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記錄行政方面的財務總賬及各種明細賬目。
2、編制月、季、年終決算和其他方面有關報表。
3、協助經理編制並執行全院預算。
4、認真稽核原始憑證,對違反規定或不合格的憑證應拒絕入賬。
5、定期核對固定資產賬目,做到賬物相符。
6、上級財務機關檢查工作時,負責提供資料和反映情況。
7、每月書面向經理彙報財務情況,發揮財務監督作用。
8、定期裝訂會計憑證、賬簿、表冊,妥善保管和存檔。
9、協助出納做好工資、獎金的發放工作。
10、掌管財務印章,嚴格控制支票的簽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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