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代理合同簽訂流程,一般應基於雙方當事人的合意,既意思表示一致。合同訂立的過程就是當事人雙方使其意思表示趨於一致的過程,這一過程在合同法上稱為要約和承諾。
銷售代理合同簽訂流程是:
1、明確房屋銷售目標和基本要求;
2、選擇合適的代理公司;
3、商議房屋銷售合作事宜、擬定合同草案;
4、相關部門稽核相關內容;
5、提供正式房屋銷售代理合同;
6、將房屋銷售代理合同呈報相關領導;
7、開發商經理或公司的合法授權人與代理公司的合法授權人簽訂經雙方認可的房屋銷售合作合同,簽字蓋章後及生效;
8、歸檔儲存,經雙方授權人簽字的房屋銷售合同,由開發商經理或公司的合法授權人帶回公司,交相關部門歸檔保管。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四十九條,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合同,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該代理行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