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認定的流程如下:
(一)調查事故發生經過,作相關的證據固定工作,對於一些容易滅失或被損毀的證據應及時保全,對一些流動性強或無固定職業的證人要及時作調查筆錄。
(二)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
1、受傷職工的身份證影印件及用人單位工商登記材料;
2、勞動合同影印件或可證明存在勞動關係或事實勞動關係的材料;
3、事故發生時病歷、診斷證明書,法院記錄等醫療材料;
4、如系機動車事故傷亡的,應扣交警部門的事故認定書或其他有效證明。
(四)及時與勞動部門聯絡,看是否需補充材料。
(五)領取工傷認定書或不予受理通知書。
如對工傷認定申請、勞動部門的不支援的情形,應考慮如下:
1、是否屬其它案由,走其它程式;
2、是否需提出重新認定申請或向勞動主管部門作出書面報告;
3、是否需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