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趣味科普網>經驗>

勞動法規定一天要上幾個小時班

經驗 閱讀(4.92K)

勞動法規定一天要上幾個小時班

《勞動法》規定每天工作8個小時,每天加班時間不能超過三小時,一個星期至少安排休息一天,延長上班時間而沒有計算相應的報酬屬於違法。

《勞動法》第三十六條: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四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擴充套件資料

正常加班工資支付標準是正常工資的1.5倍,週六週日加班是雙倍工資,節假日是3倍。

用人單位不需要與勞動者協商延長工作時間的情形:

1、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2、生產裝置、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