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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房屋時需要注意的情況如下:
(一)對房屋傢俱設施進行清點檢查。
(二)瞭解房東個人情況及該房產產權的情況。
(三)仔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七條,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方法使用租賃物。對租賃物的使用方法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應當按照租賃物的性質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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