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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辭職應注意的地方:
1、注意合同中有無雙方所約定的提前通知金和脫密期的規定。
2、書面通知書最好一式兩份,要求單位簽收後個人留存一份。
3、在通知期內應正常上班。
4、積極辦理交接手續,注意留存證據。
5、向單位索要離職證明書,不給的,單位要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21條規定: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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