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離職手續辦理流程如下:
1、本人送辭職申請書至單位審批,審批結束後,人事部會通知本人,本人到人事部辦理離職手續。
2、離職手續包括:交還辦公用品、胸卡、《員工手冊》及其它公物;報銷院所賬目,歸還院所欠款,歸還在勞動合同期限內佔有、保管、借取的有關費用;核算離職當月實際工作天數及薪金等。
3、辦理工作交接。
4、財務部結清借款後,經交接雙方和部門領導簽字確認後,交接工作方視為完成。
5、如果沒有交接人就給部門直屬領導。由部門直屬領導簽字認可。
圖文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