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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法用人單位影響有:
1、書面勞動合同的限制和懲罰;
2、違約責任的限制;
3、書面免責的效力限制;
4、繳納社會保險的約束。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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