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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醫囑時需要遵循哪些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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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醫囑時需要遵循哪些原則

1、醫囑必須經醫生簽名後才有效,一般不執行口頭醫囑。

2、處理醫囑時,應先急後緩,即先執行臨時醫囑,再執行長期醫囑。

3、對有疑問的醫囑應查詢清楚後執行。

4、醫囑需每班、每日核對,每週總查對,查對後籤全名。

5、凡需要下一班執行的臨時醫囑要交班,並在護士交班記錄上註明。

6、凡是寫在醫囑本上而又不需執行的醫囑,不得貼蓋、塗改,應由醫生在該項醫囑欄內用紅筆寫取消,並簽名及註明取消時間,並在醫囑後用藍鋼筆簽名。

處理醫囑時的注意事項:

1、醫囑必須經醫生簽名後才有效。

2、對有疑問的醫囑應查查詢清楚後執行。

3、醫囑及執行時間的寫法以24h計。

4、凡已寫在醫囑本上而又不需執行的醫囑,不得貼蓋、塗改,應由醫生用紅筆寫“取消”,並在醫囑後用藍鋼筆籤全名。

5、醫囑應每班查對、醫`學教育網蒐集整理每週總查對一次。

6、凡需要下一斑執行的臨時醫囑要交班,並在護士交班記錄上註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