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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民事權利的相互關係上,可分為主權利與從權利。 從權利是指在互有關聯的兩個民事權利中,其效力受另一效力制約的權利。 從權利隨主權利的存在或消滅而存在或消滅。例如,抵押權的存在,是以債權的存在為前提的,因此,債權是主權利,抵押權是從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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